1.企、事業(yè)單位和個人提出申請
2.受理部門審核申請資料(5個工作日內)符合條件的
3.受理部門委托有關機構評審
(5個工作日內)
4.受委托機構組織評審(三個月內)
5.評審機構出具報告,報受理部門
6.受理部門審查、核準(15個工作日內)
7.審核合格 發(fā)放證書(10個工作日內)
不屬于辦理范圍或不符合條件,退回申請材料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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